宿城:四项举措呼应领军人才集聚
www.cywh.gov.cn 日期:08-11-19 08:15:00
 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实施百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的意见》,宿城区多措并举,全力推进“百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”的实施。
  开展专题调研,制定集聚领军人才的总体规划。由政府办牵头,组织、人事、经贸、科技、教育等部门参与,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。调研活动将通过发放调查问卷、征求意见表、召开座谈会、个别走访等形式开展,根据宿城区纺织服装、机械电子、建筑材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,研究制定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、人才支撑和区域发展相适应的总体人才规划,加快集聚一批适应宿城发展需求的领军人才队伍,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证。
  加大资金投入,强化集聚领军人才的经济支撑。按照政府导向投入为主,用人单位投入为辅,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原则,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。先期由区财政导向投入50万元,设立宿城区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,以后每年财政投入数额将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同步增长。对引进的领军人才,凡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,经有关部门认定后,可分别享受8万元-30万元的安家补贴和每年1.5万元-8万元的医疗、生活补贴。对高层次人才承担的科研项目或课题,经评审论证后,除提供实验场所、设备外,还将给予3万元-3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。
  创新引才机制,建立集聚领军人才的快速通道。对高新技术、支柱产业、重大工程、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外经外贸、城市规划、交通工程等专业人才,将放宽引进条件,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。鼓励企业采取技术咨询、讲学、兼职、技术合作、成果转让等柔性引进人才方法,以及通过“产业引才”、“项目引才”、“课题引才”等方法,重点引进高科技项目产业,继而连带引进高层次人才,加快人才和智力向产业集聚。优化创业环境,完善集聚领军人才的政策保障。研究制定《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意见》,对引进人才,通过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、发明创造等为企业创造一定经济效益的,将从政府给予的奖励资金中拿出不低于30%的部分用于奖励,对承担国家级、省级课题研究并获得认证的专业技术人员、学术带头人,政府分别奖励5万元、2万元,对来宿城区研发并通过鉴定的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,按照市级每个3000元,省级每个5000元,国家级每个2万元予以奖励。对引进领军人才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,通过市级认定的奖励5000元,通过省级认定的,奖励3万元,通过国家级认定的,奖励10万元。引进的领军人才,要求解决其配偶工作的,积极做好安置,教育部门及时优先解决其子女到教学条件好的学校就读,有关部门不得收取择校费,根据引进人才要求,其户口可在城区范围内任何地方落户。(张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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